“我完全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决定,感谢党组织对我的关心和爱护,今后,我将吸取教训,自觉遵纪守法。”这是南宁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局机关党委(纪委),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,宣布对刘某的处分决定时,刘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深刻反思,并作出的诚恳表态。
用好身边‘活教材’,开展以案促改、以案为鉴、以案释法的“三以”活动,让纪律‘处分书’变成触及灵魂的‘警示课’,传导压力到神经末梢,达到查处一案、警示一批、教育一片、治理一方的效果。这既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的高度共识,也是近年坚持不懈的有效做法。
结合处分决定的宣布,驻局纪检监察组朱云康组长,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人员,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。并着重从拧思想之弦,扎制度之笼,晒责权之单,学党内之规,搭融合之台,纠违纪之错,扬清风之气等七个方面,与大家交流互鉴。让“三以”活动成为常态、发挥实效。
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
2019年5月28日